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省、市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精神,加强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和诚信活动,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为广大业主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树立行业形象、深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诚实守信、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为我市物业管理的发展、城市建设的提高与和谐社会的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员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共同推举,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二)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工作办公室,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四、监督管理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