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一)落实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坚决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以及综治考评丢分问责制等制度。
(二)开展综治“六进”工作即综治工作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市场。
(三)加强综治委专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工作人员,提高综治工作保障水平。健全综治组织,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能落实。
(四)健全完善综治例会、重大事项报告、通报讲评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综治工作资料台帐。
二、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调机制
(五)认真组织法官进村入户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工作要求。
(六)全面推进和规范“三调联动”工作,发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