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合理。在改革中实行一增三减。一增,即增加纪工委、监察分局数量,达到7个。三减,即减少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所管辖单位的数量,解决了管不过来、管不好的问题;减少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人员,减少了一名纪工委(监察分局副局长)和一名兼职纪工委(监察分局副局长),减轻了机构设置复杂化程度。同时在名称称谓上,实行统一排序,从而避免出现因称谓上的繁杂而造成工作关系混乱的现象。
职能定位科学。在履行职责上,突出二加一。即突出两项重点职能,形成一个工作组合。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既定工作职责外,重点履行对所辖单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