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员工,均可通过自然晋升、考试晋升、评审晋升(含委托评审)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管理工作,在总行的领导下由总行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晋升范围与资格名称
第四条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范围和资格名称如下:
(一)经济系列晋升范围:从事银行经营管理、资产负债业务、信贷业务、市场开发、国际业务、银行卡业务、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稽核监督、信息统计、综合文秘、金融研究、法律咨询、相关专业教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