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高投资效益,(...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和《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投资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
第三条投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建设项目资金(包括、省、市安排的基本建设补助资金)、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含国债转贷资金、信用担保贷款或利用国有资产抵押取得的贷款)、预算外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二章资金概、预算管理
第四条投资项目应当遵循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推行代建制、绩效评价、后评价等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