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68号)和安徽省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省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治联〔2015〕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违规操作以及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依法及时处理。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明确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二、工作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和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包括主体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和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