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动员会召开以来,本人被抽调到区拆违督查工作小组进驻到白马镇前进村,通过近三个月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
进村后,我先后仔细学习了区有关拆违工作中需要把握的政策口径,以及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导意见,掌握了三个时段即97年4月30日前(建区前)的建房、97年5月1日(建区后)至2004年10月8日(发〔2004〕108号文件出台)之间的建房、2004年10月8日后建房的合法建筑面积界定标准,以及发〔2004〕108号文件。
二、实际工作中严格操作,认真督查
根据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在第一阶段即现状公示阶段对全村现有家庭人口状况、建筑面积、主房和辅房面积权源证件及处罚等情况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抽查和核实,在公示的三天内对有出入的情况进行复核并更正,按实公布。在第二阶段即房屋性质界定及违法建设处理方案公示。对全村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