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工作汇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能认真贯彻执行《怀集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及2008年7月1日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认真做好我县城镇职工、居民在我院门诊、住院的诊治和费用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医保工作任务。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
截至2010年10月30日,职工医保住院人次1416人次,人均住院费用6112元,总医疗费用865万元,统筹基金次均支付住院医疗费4451元。截至今年10月底,慢性病门诊统筹支付人次约1.8万人。从2010年7月1日起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报销工作,共53人次享受此待遇,次均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医疗费用21.3元。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
截至2010年10月30日,城镇居民医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