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改善发展软环境,(...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结合我镇实际,(...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服务承诺制,(...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第五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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