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建立保持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立足教育,提高各级员廉洁从业意识,确保各级员队伍纯洁稳定,维护工程局又好又快发展。
二、时间安排:2008年46月。
三、教育对象:工程局总部中层以上员,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员及各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
四、教育内容
1《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
2第纪委二次全体会议对国有企业员重申并提出的“七个不准”;
3集团公司《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若干规定》(中水电监[2006]4号);
4集团公司《工程发包、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和市场营销等领域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5集团公司《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中水电党[2003]9号);
6集团公司及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