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十届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秋季开学正式施行。从20年前参与起草《义务教育法》到后来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法》,现在又在法律从事立法工作,参与审议新的《义务教育法》,李连宁说他对《义务教育法》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新《义务教育法》本身就是义务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李连宁感慨之情溢于言表。
作为一名曾经的教育工作者,现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工作者,李连宁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对新《义务教育法》的新亮点、新突破进行了详细解读。
从18条到63条,体现教育立法水平质的飞跃
记者:从1986年第一部《义务教育法》的18条,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63条法律条文,您怎样看待这相隔20年的两部《义务教育法》?
李连宁: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起草,是根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来的。这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