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推荐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工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组织部《关于试行市、县(市、区)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的意见》、《浙江省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必须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由()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由主管方负责。
第二章民主推荐的方式
第五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投票推荐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