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构建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关于在市区建设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建设县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全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在全县重点集镇以及主要道路建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在社会治安管理及其他社会综合管理等方面得到充分运用,形成统一协调的动态视频管理、指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