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发〔2005〕48号文件《关于做好200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搞好本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年度考核内容:
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时,应根据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和被考核人的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考核重点,细化考核内容。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年度考核办法:
各处、室、年级组的考核工作应按照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群体与个体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增强透明度。
考核工作按照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分类进行,分别填写《西安市事业单位员年度考核表》、《西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