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限公司
“爱心助学(奖励)”基金章程(草案)
一、基金宗旨
资助公司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子女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奖励员工子女中品学兼优得全日制学生,鼓励其积极进取,倡导受助(奖励)学生自强自立,建立其回馈社会的意识。
二、基金来源
公司设立“爱心助学(奖励)”基金,所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捐赠资金,均纳入此项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此项基金包括:
1、公司行政拨款万元,工会拨款1万元;
2、公司员工中的个人捐款;
3、基金存留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三、基金款项管理
1、在工会财务处设立基金专项账户,对资助款项及合理的基金运作经费支出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