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直属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章程》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参与企业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扩大)会议制度
1、(扩大)会议是根据《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名义召开的会议,由(或)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的半数,以保证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原则,在内部,同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