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方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政法[2005]3号)、《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3]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精神,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校,切实增强学校办学单位、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