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它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选拔任用德才兼备、身体力行的干部。《条例》对选人用人规定了严格的程序,科学的操作方法等。但没有明确的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追究制度,再好的程序、操作方法,如果没有严格的责任制,也难以起到应有的约束和防范作用。因此,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是贯彻《条例》的重要措施。从原《暂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来看,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队伍中存在信念不坚定,领导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作风不过硬,少数腐化堕落,损害了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等。干部队伍中存在种种问题,有的反映出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够完善,但也有的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执行《暂行条例》的偏差。如有的有章不循、程序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