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对某市乡镇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乡镇及行政村的债权债务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乡村历史债务所遗留下来的问题颇多,深感乡村财政收入的锐减,使乡村开展各项工作异常艰难,如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为此,乡村债务化解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经审计调查,截止2004年末,全市9个乡镇显性债务达9000余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000余万元,而每个乡镇的年平均财政收入仅300万元,除用于工资、正常办公经费后所剩无几;而村级债务更是债台高筑。如不采取一定的有力措施,将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经审计调查,乡村债务构成主要在五个方面: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乡镇上项目、办企业,造成决策性失误,或因管理、市场不景气原因形成的债务。二是社会公益事业,如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敬老院等建设形成的债务。三是民间高息借贷、完成各种上交任务,因本金、利息形成的村级债务。四是基础设施投入,如镇和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