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在效地预防森林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镇防火指挥所(简称甲方)和村(居)委会、镇林场(简称乙方)签订200年10月1日至200年9月30日森林防火责任状。
一、奋斗目标
要求在签约期内,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年度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
二、双方承担的责任
(一)甲方(镇防火所)
1、负责业务技术指导,检查督促防火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2、负责联系森林防火有关设备、物资器材。
(二)乙方(各村委会、居委会、镇林场)
1、负责所辖区(组、林场)森林防火责任制的签订、检查、督促、落实,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制度的实施。
2、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3、组织扑火队伍,并配备2—4名专职防火员,不间断地巡山检查。发现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者,及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