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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教学“十不准”

中学教育教学“十不准”

时间:2012-3-29 10:13:5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中学教育教学十不准学校的政风行风建设,关系到进一步树立教育和学校的良好形象,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培养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千秋大业。抓好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学校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学校和教育的形象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我校在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中,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积极践行,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全校教职员工知法、守法,提高教职员工的政策理论水平,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意识,坚决杜绝教育教学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出教育教学十不准,要求教师们认真履行,做到令行禁止。这十不准包括:①不准有迟到、早退、空堂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②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③不准有偿家教;④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送礼;⑤不准在上班时间炒股和进行下棋打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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