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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14-12-22 15:13:5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业动火作业管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依据《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中生产单位是指直接管理作业的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作业方是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基层班组或施工服务商。第四条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域使用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工具,进行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含可能产生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介质燃点)的作业。第五条禁火区域主要包括运行中的城市燃气门站、调压站、输配站、计量站、气化站、瓶组站、阀室、cng站、lng站,lpg库、加气站、接卸作业区(站)等场站;在用燃气调压、计量装置,用户庭院管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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