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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15-12-28 9:50:2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批准明细部门部门审批负责人总经理(批示)分管安全副总(审批)分管生产副总(审批)总工程师(审批)安全环保部(意见)技术部(意见)生产部(意见)技术室(意见)生产部各车间(意见)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管理,控制作业风险,防止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3术语解释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4职责与分工4.1安环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4.2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4.3安全动火、人人有责。坚持谁动火,谁负责和谁动火,谁管理的原则,每个员工应自觉遵守动火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主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5内容与要求5.1动火项目a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b喷灯、火炉、液化器炉、电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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