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日前对四川省
农村税费改革进行调查后表示,由于税费改革所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许多应有的配套措施滞后,尚未完全到位,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正逐步显现出来。在调查中统计部门发现,税费改革前农业税按地征收,统筹提留按人征收,现在这两项一律按地征收,影响农民负担的因素由人口向土地转移,出现了新的税负不公。表现之一是,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减负幅度不均。由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农民收入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一般都以农业生产为主,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收入水平低。而富裕地区多是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化程度较高,或是具有区位优势的城郊地带,不论是纯农户还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收入都相对较高。改革前,贫困地区的税负普遍低于富裕地区;改革后,由于富裕地区的降负空间大,负担降低的幅度远远大于贫困地区,获得
财政转移支付的数额也较大。如经济较发达的成都市新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