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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交通行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时间:2006-11-29 15:28: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调动干部职工交通宣传工作的积极性,鼓励职工多宣传、多报道,报送质量高的稿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1、用被中省市县刊物、杂志、内部刊物、电视台、广播站采用的稿件;2、适用所有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宣传报道我县交通工作的人员。第三条:奖励标准1、凡被本县级刊物、电视台、广播站采用的简明信息(200字以内)每篇奖稿费20元,调研、综合性稿件每篇奖稿费40元;2、凡被市级刊物、电视台、广播站采用的简明信息(200字以内)每篇奖稿费30元,调研、综合性稿件每篇奖稿费80元;3、凡被省级刊物、电视台、广播站采用的简明信息(200字以内)每篇奖稿费80元,调研、综合性稿件每篇奖稿费120元;4、凡被级刊物、电视台、广播站采用的简明信息(200字以内)每篇奖稿费100元,调研、综合性稿件每篇奖稿费150元;5、凡被《》、《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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