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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对外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时间:2008-9-24 12:44:1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对外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为了鼓励全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对外宣传工作,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扩大学院的校内影响和树立学院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院对各部门或个人在正式的新闻或出版媒体上公开发表正面宣传我院形象的作品,经院办公室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同意之后,给予奖励。1、在国家级、海外和国外新闻或出版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宣传作品,一次奖励200元。2、在省级新闻出版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宣传作品,一次奖励100元。3、在地(市)新闻出版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宣传作品,按稿费1:2奖励。4、在校级新闻出版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宣传作品,按稿费1:1奖励。5、在学校网站校园简讯栏目中发布信息一条奖励2元,在《扬州大学学生工作简报》上发表稿件按每篇2元奖励。第二条对第一条所列之宣传作品,获地(市)以上奖励的,按原奖额的1倍给予奖励。第三条奖金的领取:1、第一条所列各级各类报刊发表的作品,凭稿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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