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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提高基层民警待遇的思考

我对提高基层民警待遇的思考

时间:2007-12-4 1:58: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今年是确定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实现警力下沉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明确要求基层警力要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而目前公安机关的警力配置现状却呈“水桶状”———上下一样粗。之所以警力沉不下去或者沉下去又浮上来了,其症结就是机关待遇优于基层,这个症结不消除,警力就不可能沉下去。如何使基层待遇优于机关,据我在基层工作十年的感受,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建立优待基层的人事、奖励制度。按照以往的做法,机关民警下基层要提拔使用,基层领导进机关却要降格使用,这无形中体现了机关的高高在上与优越性。而在着力“三基”建设的今天,首先要实现官由基层出:一是所队长的提拔从基层民警中选拔,二是无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技术人员除外)不予提拔,三是在基层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能胜任工作(每年公务员考评在称职以上)的民警应当提拔,无机会提拔的也应当与机关民警换岗。这样就不会让基层民警产生厌倦情绪,感觉天天老样子,让基层民警感到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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