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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08-8-29 10:01: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卫生管理范围1、村环境卫生由村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2、村环境卫生分为村庄整体卫生、街道卫生、小巷卫生和农户卫生四部分。3、村庄整体卫生由村两委负责;街道卫生由沿街住户分段负责;小巷卫生由小巷内两侧住户分段负责,巷长负责组织;农户卫生由本户自行负责。4、街道、小巷卫生管理范围为住户建筑区域与街道、小巷另一侧的住户建筑区域的一半距离;农户卫生管理范围为农户庭院建筑范围及其所有的闲置的庄基、旧宅;农户由本户户主为卫生管理负责人。5、每条街道、小巷明确一名卫生负责人,各户实行卫生区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容貌。二、卫生管理标准6、卫生模范庭院户标准。庭院整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锅台干净整洁;衣着干净、生活习惯良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房前屋后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无乱堆乱放;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活动。7、卫生模范小巷标准。道路平整、干净、整洁;无土堆、粪堆、柴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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