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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

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

时间:2008-9-26 12:03:2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干部监督职能部门的职责,充分应用执纪执法等部门工作成果,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有关问题信息,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结合实际,建立本制度。一、干部监督信息交流的对象市委管理的各县区、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和协管单位副县处级以上干部(以下统称)。二、干部监督信息交流的内容1、纪检(监察)机关就拟提拔干部的廉政情况;对的立案通知书、有关问题的审查结论和处分决定;经初核初查确有问题但构不成立案条件的情况;在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其它工作中,收到反映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以及在组织人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核查或谈话诫勉的情况。2、政法委(市综治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县区、市直部门和企事单位的有关情况,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3、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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