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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时间:2007-9-22 13:11: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二、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三、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四、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五、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一)协管员的职责: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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