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农村税费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完善

农村税费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完善

时间:2006-11-29 9:10: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税制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源配置制度,体现了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农村税费改革本身并不是单纯的“费改税”或减轻农民经济负担问题,它的实质内容是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关系的调整。现行的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仍需要改进和完善。税制是一项重要的资源配置制度,税费的征缴及其利益分配成为乡村社会权力关系和权力结构的基础。在我国,税费关系体现了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基本利益关系。以税费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分配涉及到国家与集体、与农民、集体与农民以及不同部门和不同农民之间权益这一事实。税费改革之前,农村基本的税费关系可以用农民的话来概括,这就是“交完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是自己的”。农民的收获在国家、集体与农民之间分配,这种分配的基础是农村现存的产权制度。一方面是国家基于产权的保护即社会公共管理而获取“税收”;另一方面是乡村集体组织基于土地产权的拥有而获取的“费收”,其实质是“地租”。农民在向国家交税的同时也向村集...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