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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看农村公共财政建设

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看农村公共财政建设

时间:2007-12-12 8:03: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农村公品的初步界定公品相对私人产品而言,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无法完全或不能完全由市场调节,无法由私人提供。就农村居民的国民性质而言,应该享受同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品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公品的界定同城市一样。然而在我国,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弱质产业,加之农民是低收入、低积累的弱势群体,因此,农村公品的范围界定相对城市来讲要宽一些。从农村发展的现实情况看,由公共财政提供的公品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纯公品,包括农村基层行政管理、社会治安、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农村公共卫生等;另一类是准公品,即农村医疗救助、农村社会保障、农村科技文化等。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品的供给基本上沿用的是人民公社时期的供给体制,主要表现为以制度外财政为主的公共资源筹集制度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外公品供给决策机制。在这种供给模式下,由于乡(镇)级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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