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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档案管理制度

交通局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14-10-12 21:43: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档案是指局在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工团、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技术管理、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计划统计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局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是维护局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面貌的一项工作。第四条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第五条局成立综合档案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本局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档案员,负责综合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各项具体的档案工作。第六条综合档案室归局办公室管理,由局主管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积累、整理和按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工作。第三章文件材料形成与归档第八条凡属局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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