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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14-10-12 21:43: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光盘、软盘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四条市、区(县)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各单位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第五条本市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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