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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局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14-10-12 21:42: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大活动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重点。为了加强我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发挥重大活动档案的作用,根据《档案法》及《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在重大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声像、电子文件、标志性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活动:(一)国家领导,省、部级领导,金华市主要领导在本县的公务活动;(二)国际组织负责人,国内外知名人士在本县的参观访问、公务活动;(三)县委、县长的重要公务活动;(四)在全县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或者公益性活动;(五)在全县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活动;(六)在本县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会、会展、节庆等活动;(七)其他在本县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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