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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时间:2015-1-14 7:49: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为建立健全矿井应对灾害,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制订本制度。一、如发生以下突发情况之一,井下任何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并组织撤人:1、井下发生透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当井下涌水量大于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或井下发现透水征兆或矿井涌水量短时间内明显增大、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2、采掘工作面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或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3、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4、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6、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7、井下工作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8、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9、有其它危及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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