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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时间:2011-9-23 10:03:0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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