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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

浅析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

时间:2008-12-4 13:18:4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针对我国紧急避险制度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存在轻视受害人权益保护的问题,本文就责任人引起危险和自然原因引起危险两种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提出了相应的见解,并对受害人寻求法律救济进行了程序设计,以更利于保护受害人权益。全文共6052字。紧急避险制度作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阻却违法事由,刑法和民法中均有规定,在紧急避险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上两法的规定并无原则区别,仅在紧急避险过当的后果承担上,前者需负刑事责任,后者则负民事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因紧急避险而引发的相关民事纠纷并不鲜见,其核心即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细究现行民事紧急避险制度,有时亦不免生出一些疑问。本文拟就紧急避险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完善这一制度有所添益。一、责任人引起危险的责任承担1、问题的提出先来看一则案例。2003年3月9日刘风驾驶小汽车在街道上正常行驶,忽然一辆摩托车从一小巷钻出飞速横穿路面向对面街道驶去,刘风急踩刹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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