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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时间:2008-6-10 11:19:0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经营者权利保障体系不健全,对违法行为制裁力度不够,职责定位不明确,《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不健全,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4个缺环,它们导致了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规范执行不力,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运行不力,最终导致了立法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除了出台《安全生产法》,还颁布了《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建筑法》《消防法》《铁路法》《港口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大量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统计,2004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截至2005年10月16日,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93起,死亡2062人,其中煤矿43起,死亡1235人。事实上,已实施3年的《安全生产法》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贯彻落实,在安全生产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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