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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浙江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时间:2013-7-28 23:27: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聘请人(甲方):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电子邮件:受聘执业机构(乙方):浙江律师事务所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及帐号:甲、乙双方依据《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2、承办律师及助理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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