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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时间:2013-7-28 2:47: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鉴于: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2.乙为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2.起草、审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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