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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领导岗位双向选择和择优选用实施办法_工作计划

非领导岗位双向选择和择优选用实施办法_工作计划

时间:2008-12-6 11:44:0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机构改革中非领导岗位双向选择和择优选用实施办法为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结构,减员增效,在完成各部门正、副职领导竞争上岗和择优选任后,对非领导岗位,在业务部门实行双向选择,综合部门实行择优选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基本原则1、干部的原则;2、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群众参与、注重实绩的原则;5、用人所长、优化结构的原则;6、强化公安业务部门的原则;7、组织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服从组织决定的原则;8、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二、参加人员范围全局中层以下干部三、实施步骤(一)全局中层以下干部每人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定岗意向表》,按规定的时间报机构改革办公室,机改办将情况汇总后,向各部门反馈。(二)各部门根据反馈情况,研究提出择优选用、双向选择的方案和拟定人员,报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三)综合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个人的德才表现在全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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