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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时间:2019-11-24 10:04: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仪表、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2内容和要求2.1服务仪表2.1.1仪表举止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端正,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和活力。2.1.2工作时间必须按中心的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胸牌。穿着整洁、挺括,无破损,无污迹,扣子完好、齐全。衬衣下摆束入裤腰或裙腰内,袖口扣好,不挽袖、挽裤,内衣不外露。2.1.3仪容整洁、合适、精神。女士宜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当众化妆或补妆、佩戴夸张饰物;男士不蓄胡须、不留长发怪发。发型、发色应适宜。不得着异装、穿拖鞋和后跟无攀的凉鞋。勤剪指甲,注意个人卫生。2.2服务语言2.2.1语言文雅、和气、谦逊、得体。2.2.2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谈时必须使用普通话。2.2.3接待服务对象要谈吐文雅,彬彬有礼。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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