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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时间:2007-11-21 8:45: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服务,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巩固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税收工作流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以质量方针为指导,以质量目标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满足内部管理和上级要求、实现本级工作目标为目的,保证工作程序规范,执法到位,服务高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对基层局的考核,各基层局的考核可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的考核另行发文。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网络化、办公无纸化的要求,本办法实行微机化监控和考核。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市局考核机构的设置1.目标管理考核。由市局局长担任考核主任,成员由市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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