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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干部实施方案

民主推荐干部实施方案

时间:2008-4-24 17:50:2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意见》的精神、《2006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特制订《2006年中学民主推荐校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和为指导,坚持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二、推荐条件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3、职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5、身心健康。6、其它: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三、推荐名额1、梅园中学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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