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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时间:2008-10-19 20:13: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劳锅字[199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保证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的基本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等单位,必须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满足本规程的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对本规程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第三条本规程压力容器范围划定如下:1.最高工作压力(pw)(注:)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注1: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其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注2:承受外压的压力容器,其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夹套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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