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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村级干部管理制度

县村级干部管理制度

时间:2008-10-18 13:38:2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村级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保障农村干部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根据《章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组织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管理的村级干部为:永宁县辖区内行政村党支部的成员,行政村村民成员。第三条按照干部的原则,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必须在县委和乡镇的领导下进行。第四条村级干部管理中应当尊重和保障农村、干部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其依照政策、法律法规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第五条村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为:培训教育诫免、免职或罢免成员职务等。第二章教育培训第六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任初次任职,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做为农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乡镇负责。第七条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应以下列内容为主:(一)学习、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的决议、决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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