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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重点法条、司法解释(六)

刑法学重点法条、司法解释(六)

时间:2008-1-28 10:44:4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十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⒂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05.23)⒃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03.17)第1、2、4、7、10、11、12条。⒄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0.10.09)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上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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