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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时间:2007-12-18 9:31: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我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城镇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秦皇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秦政〔2007〕20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原则:(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要与我县现阶段财政状况及城镇居民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坚持政策引导,城镇居民自愿参保。(三)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属地管理。第二章参保范围第三条我县城镇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我县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四条参保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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