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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哲学之维

物权法的哲学之维

时间:2008-3-24 9:00: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摘要]由于没有廓清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具体权利归属,没有明确界定什么是“公共利益”,导致《物权法》在对私有产权的平等保护方面仍将存在内容,日本法学家千叶正士的观点值得我国同行深思:“继受而来的西方法学是否已成功地支持了非西方的法律制度?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由于许多非西方国家很大程度上倾向于实用的法律教育,很少通过法学加以哲学上反思。其次,因为其法学的教材和模式更确切地说是从西方法学中借鉴来的东西或模仿来的东西,因此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其文化的、伦理的、或的独特趋向,而倾向于走到作为其基础的固有法学的反面。”2而这也正是我们在物权法、公司法、证卷法等涉及财产权的民商法的继受中,总也摆脱不了“生南为橘,生北为枳”宿命的内在原因。本文拟通过剖析西方财产权法的哲学进路,提示哲学思想在法律发展中的重要性,说明在涉及财产权的法律继受中,回避所有制的政治哲学问题或许能加快立法进度,但并不能真正建立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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